馆内阅览

阅览规则

1.阅览室内图书期刊供读者在阅览室内阅览。

2.阅览室内检索用机仅供读者检索查询图书、期刊、数据库时使用。

3.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画圈、批注、裁割、损坏等。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照《读者借阅逾期、损坏、遗失及偷窃图书的处罚规定》处理。

4.读者离开阅览室时必须带走个人书籍(包括在图书馆所借图书)及所有个人物品,禁止任何形式的占座行为。

5.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期刊携带出阅览室外者,一律视为偷窃图书,按照《读者借阅逾期、损坏、遗失及偷窃图书的处罚规定》处理。

6.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和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和大声交谈、禁止在室内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及杂物,禁止在阅览室内食用任何食物和会客,禁止在室内接打手机。

7.阅闭文献应放回原处,或放在书车、阅览桌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8.其它规定参照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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