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档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7-02 点击数:

校内相关单位、2014级辅导员:

我校2018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确保毕业生档案整理及派遣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毕业生档案的及时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档案材料组成及责任分工

材料组成

责任单位

备注说明

高中档案材料

各系

查漏补缺

高考档案材料

各系

查漏补缺

团材料

各系

查漏补缺

新生入学登记表

各系

查漏补缺

党员材料(正式党员)

各系、学生处

装袋

成绩单(不含不及格成绩)

各系、教务处

装袋

在校期间奖惩材料

各系、学生处

装袋

毕业生登记表

各系、教务处

装袋

学位授予登记表

各系、教务处

装袋

报到证(白联)

各系、招生就业处

装袋

二、毕业生档案整理相关要求

1.毕业生档案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各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毕业生辅导员为具体负责人。

2.请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单位于6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移交至档案馆(行政楼B211)。各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分批进行档案整理,具体工作安排以档案馆通知为准。

3.请毕业生辅导员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组织专人集中整理毕业生档案,认真填写毕业生档案中的各类表格,仔细核查档案袋内各项内容,确保毕业生档案完整无误。整理并密封完成后交回档案馆暂存。请辅导员本人于6月20日到档案馆统一领取本专业学生档案。

4.毕业生档案由学生本人签字领取,辅导员须在6月22日前将毕业生档案领取签字表交回档案馆。

三、毕业生档案派遣相关规定

1.依据国家保密局、教育部和国家邮政局等单位规定,“大学生档案”不属于邮政机要通信传递范畴,故2018届毕业生档案由学生本人从辅导员处签字领取,学校不进行统一邮寄,毕业生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邮寄或自带两种途径。

2.各辅导员须在学生领取档案后,督促其尽快到派遣单位报到。

3.除未能如期毕业的学生外,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毕业生档案留存申请。

4.档案发放派遣过程中,严禁学生私自拆封档案,私自拆封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档案馆不对破损档案进行二次密封。

联系人:郭亚楠、郑冰然  联系电话:8887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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